第四章 婚姻,欢乐地狱(1/8)

1999年,12月。

我结婚了。

婚礼前一天晚上,我们宴请了一部份老同学,都是从外地赶来的,有大学同学,也有本地在外工作的,在宾馆开了整整十个房间才住得下。安排好他们住下以后,我准备和雨各自回家,经过饭店吧台的时候,看到本地老同学信义在吧台,好像又在开房。这酒量大,格外向,我请他陪了一下外地同学,按说应该回家住的。我走上前去打个招呼,问是不是需要再加开一间,他忙说不用了,是他自己的事。

我急着回家和父母、主事商量结婚典礼细节,客气几句也就算了。那时候庆典公司服务项目少,也没手机,事先安排不周到就会出丑。

雨送我上车回家,然后返身回了宾馆,也许她忘了拿东西,也许刘光斌在等她。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我按捺下小腹涌起的一火热,自顾自地走了。

“林雨是我们最漂亮的同学,就这么让你给娶回家可不行。当初是怎么求婚的?再给我们大家表演一下!”

闹新郎的各种花样都有,但我听到这话却忍不住和雨相视会意一笑——我的求婚太漫了,可不好表演。我也不扭捏,单膝跪下,把手里的花团举到雨的面前,大声说:“林雨,我你,嫁给我吧!”

大家纷纷忙碌,拍照、录影,戴花……家合影后,同学们纷纷抢到雨的身边和她合影,反倒把我晾在一旁。林雨不时不安地调整下姿势,求救似的看我,我微笑着看她,慢慢发现一点不对:几乎每个同学都会把和雨贴在一起,这样就有半个身子在她的后面,有那么几个,姿势和别差不多,但肩和却在微微颤动,这时的雨才会不安的挪动。我明白了,他们是在藉着婚纱的掩护,吃雨的豆腐!

在我的特别注意下,雨的婚纱偶尔扬起的几个瞬间,我看到了摸在她白色裤袜裆部的手。我有点气,可又不能坏气氛,只好着急的去催主事早点走,却被雨的娘家好一顿取笑。

按照习惯,我们娶亲途中是要停一次的,让没结婚的年轻闹新娘和伴娘,新郎去买烟买糖给司机和亲友。我买烟回来,远远就看到雨已经被抓住四肢,一会转圈,一会高高扬起再轻轻落下,两只小脚上的鞋子已经不见踪影。

见我回来,已经有几个同学朝我跑来,这种时候自然是不能反抗的,我把东西给主事让他分发,顺从的被按在雨身上,面对面做起那重复的动作。期间不小心碰到了几次不知谁的裤裆,竟然觉得他们的家伙都是硬硬的,我暗暗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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