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4)
清确实该死。而为了平息县中蛮族的骚,她也不得不去死。
叶行远升堂审问了阿清,正如诸述案
一般,阿清当堂供认不讳,承认了自己受苦不过,故而存了同归于尽的心思。怒山那
喝得酩酊大醉回来,对她又是一顿好打,之后在床上沉沉睡去。
阿清取刀砍,只见一片血泊,也不知生死,便出门到县衙投案。她年纪幼小,又因恐惧和慌
,说话往往前言不搭后语,但大致
形都可以问得出来。
按说、蛮、妖不可通婚,但在这边境之地,也不管此事。当初阿清家里欠了怒山二十两银子,适逢年关还不上钱,便将其
典之为妻,此事有邻里为证,也是真事。
阿清婚后的生活苦不堪言,亦有佐证。除她自述之外,旁证甚多,就连怒山也没有否认。
阿清父母涕泣道:“每天不亮,我家阿清就要出门挑水砍柴,
升之前就得为一家做好早饭,稍晚一刻便是拳打脚踢。她身上常年带伤,
尽皆知。
阿清每每回娘家哭诉,也不敢多待一刻,若是被怒山发现又是一顿饱打。我家儿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鬼迷心窍,还望青天大老爷从轻发落。”
他们也是后悔不该为二十两银子就轻易卖了儿,但事到如今也无计可施,只能苦苦哀求。
怒山甚为跋扈,他直楞楞的跪在大堂上,虽恭敬却仍旧带着傲气,答话也是直来直去,“自家的婆娘,有什么打不得?大读圣贤书,书上可也没这条规矩!她既然敢谋杀亲夫,便该千刀万剐!”
叶行远其实也是第一回近距离查看蛮,便仔细的瞧了瞧。这蛮
比
族魁梧,浑身长毛,面目扁平,额
宽阔突出。因为嘴角下垂,满面横
,显得甚为凶恶。
听说蛮族就是男子丑陋而子极美,古时中原武功极盛之时,曾经
西方,掠夺蛮
子为妻妾,不过现在早已不复从前。
不说蛮在极西之地建立了一个大帝国,据说正自强盛之时。就是这边境上的蛮族,也已经不服
族管治,俨然腰杆子硬了起来。
叶行远懒得理他,案已明,他甚至不需要动用知县官职的神通“明察秋毫”,这件事太过简单。但到底要怎么判,叶行远心中却起了犹豫。
他宣布退堂,回到后衙,静静思索。秦县丞看叶行远并未当堂判决,为之担心,赶紧过来劝解道:“大莫要
之仁,这小
子固然可怜,但她起了杀心,亦有取死之道,并不冤枉。
何况蛮一向是县中麻烦,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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