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3/13)
作不知低下活。
子歆试探了我两次。她怀疑我的生父不是南安王。
这有什么意义吗?大化皇帝最钟意的就是前皇太子,一样被皇太伯搞下去,最大的援力郑国郡主——隆德皇帝的姐姐,被我师父领看得死死的,一兵一卒也调动不来,一夜白
,
永远不是政治动物啊!
“窃惟新宋开国八百载,太宗肇立平婚之制,本为调和七阳一阴之戾气。然时移世易,元阳妖教以布施惑众,竟致僧蠹国脉,民溺欲海。今察中下黎庶鳏夫,困于财匮位卑,非但候选平夫无望,更堕祀魔道。臣谨参酌古今,拟立“以劳易缘”之法,伏乞圣裁。
一曰“籍录考功”:凡年十六丁男,身家清白,力能任事者,许于州县造册。
或输五铢之资充作河工,或戍边三月代偿徭役,或助农刈获廿。功成则赐“鸳鸯牒”,准
值。
二曰“金风玉露”:择“蜜嫁”期满之,及衙署所募“善缘
”,由阴阳监合八字而配。旬
之内,许效于飞之乐。正夫不得问,族长不得阻,唯以官牒为凭。
三曰“斩缘绝讼”:事讫各归本籍,男不得缠讼求娶,不得挟子索资。若结珠胎,依《新宋民律》
正夫宗牒。岁限二度,防生孽债。
其有六利:鳏夫得遂伦,妖教
祀自衰边塞河工得驱役,省国库百万蜜嫁归
添资财,平夫减妒心丁男怀德感恩,不生悖逆元阳僧源枯竭,其势可渐除昔清华大帝令戍卒纳赘绢得妻,明正皇帝许流民垦荒置室。今效故事,更添新意。
伏愿陛下……”
中产之家,基本上不会考虑农夫商贩为平夫了,蜜婚是一个绝大的诱饵,既然已经分别半年,再多七天、十天又有何妨?!
“我爹爹说你天生是做大事的!”
“我这个婿,是不是暂时还不便拜见岳丈?”
子歆低下没有说话。我明白了,我见三皇叔必须要得到皇帝首肯的。
“这一套制度的关键,是钱!”
民夫役作,首重饱腹。大兴土木,非但需粮秣充盈,更赖于度支的财计班底
持。现在内帑空虚,国库如洗……我心里直摇
。
我记不得在哪里看过这样一段话:若倔相公推行青苗法时,能辅以更为周全的财务管理之识,或可凭借预算析理、数据统管、明察监督与反馈通达等手段,及早窥见青苗法施行之弊,进而向上位者示警。当然,青苗法之败,非独财务管理之失,亦关乎政事、世风、文教等诸多因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