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1/14)

在新宋的乡野间,维系一方安宁的从来不是县衙那几纸文书,而是宗祠里那面斑驳的铜锣。

每逢初一十五,乡绅们领着族中子弟在祠堂议事——哪家佃户该减租,哪条水渠要疏浚,连孩童启蒙的社学该请哪位先生,都在那些雕花楠木的厅堂里定下章程。

从朝堂重臣到穿皂靴的公心里都很清楚,青砖黛瓦的宗祠里供着的不仅是祖宗牌位,更是一整套乡约民规。

催粮征税要靠他们,平息械斗要靠他们,就连灾年设粥棚,也得靠这些地主调派各房媳带着佃户眷们支起大锅。

在此地,或者更多地方,对资源的调配竟然也是乡绅在发挥作用。

陈老爷院里自然不会听到“煎心鞋”的铃铛,那些穷得连鸳鸯箸都置办不起的光棍汉,但凡能在陈家廊桥中分得几夜春宵,一定会死心塌地替他卖命。

这套法子比什么圣贤道理都管用——以田间劳作表现来实现的资源的乡村公义,其实用对我有很大启发。

“你家老爷当平夫多吗?我指的是……村中成亲的庄稼汉。”

“当然多了,石桥村一共三个大姓,除了我陈家之外,还有林郎将家,吴御史家,村子里大抵五千多,有二百多户庄稼娶妻生子,我家老爷……蓝颜就不算了,平夫就当过十来家吧!”

我又细思蜜婚制在乡村中的可行——由于资源过于集中,上层男也很容易获取,再加上还要上一笔不菲的保证金,蜜婚在乡村落地的意义可能远不如城市。而且,陈老爷这种方式无疑更能调动生产积极

“老爷说明和周姑娘的大婚,是你们出于仁义帮忙,”她脸上泛起红晕,低声道:“老爷命我……陪着你。”

“为何要你去京城?”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未出阁时,我一直在帮父亲打理商事。我娘家的买卖,“乌衣红”——本地最好的红曲酒。”

她从中面前那本展末的书中抽出那张手绘图,将书递给我,“这次去京都,是想帮老爷拓展云青铜的生意——我家老爷有提炼云青铜的秘术。顺道也帮我娘家推销下“乌衣红”。”

我扫了一眼书名,《考工记》。

书页是上好的竹绵纸,质地柔韧,触手微凉,边角已有些泛黄卷曲,显然时常被翻阅。

封面右下角钤着一枚朱红私印“南山藏器”,印文古朴苍劲,透着一子藏锋守拙的意味。翻开扉页,一行瘦金体题字墨色犹新:“隆德七年私刊于墨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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