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3)
别州本来是个小地方,自古便是个蛮荒之地,二十世纪末才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变成一个现代化大都市。
说到别州,虽然地方不大,也没有什么特产,但好几百年以来,这里便非常有名,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而是因为这里是亚洲乃至世界上匪最多的地方,所以也就成为
死刑犯最多的地方,更以对
犯花样繁多的处置方法而闻名。
这里处决犯,一是行刑必
体,二是刑前必
身,这两条甚至写在别州府的刑文条款之中。中国的官方刑制本来就不严格,私刑泛滥,加上这里是少数民族地区,一直以来都属番王管辖,天高皇帝远,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王国,加上这里匪患不断,能有
愿意在此做官就已经不错了,所以从来也没有
对这种做法提出过疑议,时间一长,别州
反而为此找到了理论根据。
追究历史,别州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行刑,虽然过去重犯行刑时也偶而脱衣羞辱,但毕竟只在少数,究竟什么时候开始这样做,州志上是有记载的。
那时还是北宋末年,本地的州官因为得罪了上司,被加上一个私通匪的罪名下了番王的大狱,那个上司还派
抄了他的家,将其亡妻生下的
如掌珠的
儿也捉了起来。当时的番王正心怀大志,颇得用
之道,就在州官行刑之前,番王召见了他,并立即审出了事
的原委。州官被平反了,并领了旨意去救自己被株连判了死刑的
儿。他一路上马不停蹄,紧赶慢赶,赶到刑场时仍然过了行刑的时刻。
就在他认为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的时候,竟发现自己的儿还没有死。因为自己的
儿年轻貌美,年轻的刽子手实在耐不住自己的欲望,便在行刑前将她剥光强
了。这样一来,耽搁了一段时间,使州官得以救下自己的
儿。州官为此下令,今后
犯行刑必先剥光了,让刽子手
过身再杀,以便给她们自己的亲属留下解救她们的时间,其实这恐怕只是表面上的文章,主要原因大约是州官因
儿被
强
了,所以在其他
犯身上泄愤。
这样的死刑执行了几百年,却再没有第二个犯被从刑场上救回,反而使当众玩弄
犯成了别州的一景,久而久之,
们更为此找到了理论根据,他们说,被判死刑的
由于生前罪孽沉重,行刑前如果没被男
过,到了阴间便永坠地狱,不得脱生。于是,
犯们便不象其他地方那样为了免于受辱而设法自尽,反而老老实实地让刽子手们尽
折辱。
别州虽然是山区,但水源丰富,气候宜,
个个如花似玉,偏有个让
无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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