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4)

父子两个是行刑的前一天晚上到别州大牢去的,犯总是在这个时候启动行刑的正式程序。犯是离州城二十里的黄花山上的大王,那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由于平时保养得好,比起同龄来显得年轻了许多,看上去只有

二十三、四的样子,一副凹凸有致的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生得恰到好处,虽然说

不上有闭月羞花之貌,却也是个难得的标致子。

带着镣铐,在一大群狱卒的簇拥下来到专门用来处置犯的剥衣厅,这是一个有普通五间房大小的密闭房间,为的是防止犯挣脱束缚逃跑。房间里有一盘大炕和一些椅子,供狱卒和刽子手们休息;另有几张形态各异的木制台子,是用来给身之用;梁上有滑和绳子,可以用来将强烈反抗的犯吊起,以方便剥除她们的衣服;还有一个专门的区域,地上用青石砌成一个一丈左右的方形池子,有专门的泄水,中间放了一只巨大的木盆,靠墙放着一溜冒着热气的大木水桶。

毕竟是个杀不眨眼的,被依律判了个凌迟处死,脸上仍然非常平静。对这种强盗是用不着刑讯供的,因为她们的罪名早在被擒之前就已经定好了,她们也自知无法逃脱那一刀之苦,又何必多受一重罪呢?因此,这些犯行刑时除了偶而有些憔悴外,都还保持着完好的身体,象今天这个匪,还因为在牢中好吃好喝而显得特别光亮润泽。

狱卒们把那推到最里面的青石池子边,然后“刘大刀”走过去,一边看着助手给她打开镣铐,一边同她谈:“这位当家的(这是对土匪子们的特有称呼),别州的规矩不用咱给你讲了吧?到时候乖一点儿,我保证刀刀见骨,决不让你多受一点儿苦,怎么样?”

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所谓规矩便是今晚要给她身,虽然她早已经不是处,而且也非常相信那有关的理论根据,但毕竟一个从未以身体示予丈夫之外的男的少,却要在成千上万面前脱得赤条条地示众,更要象娼一般给眼前的男们玩儿弄,不由得羞容满面,红着脸扭过了

但规矩就是规矩,无论怎样都还是得遵守的,“刘小刀”大睁着双眼看着那自己脱光了衣服,扭着圆圆的大走向池子中的泄水,然后转过身,分开双腿蹲下去,这回,“小刀”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一对挺挺的大子,还有两腿间那毛丛中裂开的缝。这是预防措施之一,因为行刑时的痛苦和恐惧,无论什么样的都无法保证不会大小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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