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一审19(3/4)

承认我与此事有关。”

陈律师苦笑,常雨泽网上发贴损害他的声誉已经触犯了法律,指使他袭击郑卫华并抢夺他的贵重物品又是违法行为,这些罪行累加起来对他大大不利。

所谓债多不愁虱子多了不痒,陈律师不打算一一应付这些旁末枝节了,他只能集中力量处理“徐虹与郑卫华通”这个核心证据。

徐虹:“你确信你发到网上的记是郑卫华亲手所写,你从他电脑里找出这些记,没有经过修饰改动,又完完整整的发给刘飞?”

常雨泽:“他的记非常多,我没有全部发给刘飞,只是发给他一部分内容。记里有些内容色描写非常露骨,连我都不忍卒读,我把这部分内容作了删除。除此之外,所有内容都是郑卫华所写。”

徐虹:“被告身为政府单位主管控申工作的部,理应知道这个原则,凡是发现某公职员有违法违纪事实,都应该上报给纪检部门,是不是?”

常雨泽:“是的。”

徐虹:“那么你刚才所说你确信你发到网上的记都是真实的,那也就是说你确信郑卫华有违纪行为,但是你没有把郑卫华的违纪材料上报给纪检部门,而是自行发到网上,你清楚这些内容发到网上会带来什么影响吗?”

常雨泽沉默。

徐虹:“无论你发到网上的记是否真实,不经过法庭审判,它们都不能作为证明郑卫华和你妻子通的证据,并且也不能作为你指证你妻子与郑卫华有罪的合法证据。

你把这些记发到网上,毫无疑问,你的动机就是让你妻子的名誉受到伤害。你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损害严重了你妻子的名誉权,严重玷污了你妻子的清白!”

常雨泽大声辩解:“我承认记上网让你名声受损,但是我没有玷污你的清白,因为你与郑卫华通就是事实!在银监局捉之前,我已经初步掌握你与郑卫华通的证据,因为不是直接证据,我没有给你明示。

在银监局开枪捉之事上,我承认做事鲁莽,把拍摄到的直接证据又删除掉了。那时候,我虽然非常痛恨你,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坦承错误,悔过自新,我们的生活还能继续下去。

但是,你顽固不化,不仅死不承认错误,反而不知收敛,暗中仍然与郑卫华有来往。不得已,我才想到夺取郑卫华的笔记本,目的就是查找你与他通的其他直接证据。

我承认我夺取郑卫华的电脑有违法行为,但是,就因为有了他的电脑,我才从中找到更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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