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不速之客1(4/7)

老板的利益。

徐虹很清楚,这种现象非常普遍,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主席几乎都是单位一把手任命的,没有一个工会主席是真正通过工投票选举选出来的,因为各级工会本身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所以各单位也是如此。

在劳资纠纷中,工几乎都是弱势一方,这时候,如果工背后有劳工组织的强力支持,对工权益的保护当然非常有力和有利。但是,现状是,工会只是在国营及大型企业建立,并且名不符实;沿海发达地区众多私营企业很少建立工会组织,即便有也是走样变型。

如果想自行建立劳工组织保护自身利益,对不起,地方民政部门不同意,国家认为已有工会存在,其他劳工组织都是不需要的。

徐虹关切问:“你现在的劳工服务部还顺利吧?”

杨晓辉说:“当然不顺利,还有很多麻烦。那些街道办的工作员看着我们就象防贼一样,生怕我们组织工闹出事来。宪法规定,工有罢工的自由,可是在这些政府部门看来,工罢工就是闹事,就是坏社会和谐稳定。

如果只是个受到损害,他可以起诉工厂老板,可是,如果是整个工厂的工利益都受到了损害呢,工们就不能集体抗议吗?

我是农村出来的,我知道我们这些打工仔打工妹在大城市的社会地位有多么低,我们从不想争取多么大的利益,更不想不劳而获,我们只想获得我们应得的报酬和尊严,因为我们付出了辛勤和劳动。即便这样最低最基本的要求,在某些看来,也是大逆不道的事。”

他忍不住发牢骚说:“我学过历史,解放战争时期,那些煤矿工、铁路工、纺纱工、码,他们罢工也好,闹事也好,书上都是用赞美的语气,尊称为他们是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对他们的抗争行为大书特书。

但是到了现在,那些下煤矿的工、纺织厂的工、电子厂的工和码车站的搬运工都变成了农民工,变成了打工仔打工妹,谁也不认为这些农民工是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他们前面加上‘农民’二字就变味了,充满了歧视和轻蔑的味道。”

徐虹知这方面的社会弊病,不要说职业平等了,连法律面前平等都做不到,国家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终有一天会达到这样的文明程度。这是不是她要考虑的问题,她也无能为力,她只是想问她感兴趣的事。她提出第一个问题:“我记得,你邀请我帮大张村的张大伯打官司时,你自称是三农研究会的会长,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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